喜报!海北州一集体一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1日 消息来源:海北州人民政府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表彰2019年以来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352个模范集体和368名模范个人。其中,海北州刚察县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村民委员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南关清真寺教职人员马如云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历届州委、州政府坚持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州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标杆。2015年12月,海北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是全国涉藏地区首个、全省首家被命名的地区。2021年1月第二轮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州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1个、个人15名,国家民委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个,所属4县全部进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行列,为全省乃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贡献了海北经验。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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