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改善高龄老人生活健康条件,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从2010年9月1日起对全州持有本地户口的城乡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此次提标发放的标准是: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40元、90-98岁老人每人每月6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100元。高龄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采取银行卡形式按月发放,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