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从今年1月1日起,门源对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人员缴费年限挂钩,并考虑在艰苦边远地区因素,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专业技术人员、1953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同时,对部分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9元基本养老金。通过再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广大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再次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