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 切实为纳税人减轻负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海北州国税局以“制度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严格按照《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完成辖区两户企业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工作。
2010年7月6日我州海晏县发生特大暴雨,给辖区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海晏县国税局及时安排人员对受灾企业进行调研,并结合企业受灾实际进行专项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在审批过程中,州局严格按照《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报送的表证单书等按照“两个范本”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并深入企业了解灾后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受灾情况从账、实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核实,同时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外部证明和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等内容,核准青海中瑞碳化硅有限公司税前列支2,976,238.57元,核准青海世纪奥凯矿冶发展有限公司税前列支846,189.04元。海北州国税局在保证税收政策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切实为纳税人着想,及时为纳税人提供各项税收政策,帮助企业发展,为提高企业后续竞争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撰稿人:郑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