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及时拨付资金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生活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确保社会各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党和政府惠及民生的一项基本政策

 

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确保社会各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党和政府惠及民生的一项基本政策。为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州财政局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省财政厅下达的第二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分配下拨,要求各县按时足额将资金下发到城乡低保户账户,保证他们生产、生活之需。第二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计1489.1万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78.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10.2万元。按照州本级、各县城乡居民低保人数及发放标准,此次资金州本级到位250.17万元;门源县600.6万元;祁连县263.4万元;刚察县248.8万元;海晏县126.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