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确保城乡低保户基本生活条件,海晏县认真落实城乡低保补助提标政策,对城镇低保对象在原来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5元,农村牧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提标后全县每月发放城镇低保金25.15万元,并按标准落实了5、6月份增资部分资金7.11万元,现已通过财政专户拨付到了低保对象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