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全面推行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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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海北藏族自治州全面推行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和责任主体,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带病提拔”问题“倒查”机制,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的监督链条,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度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环节,以详实的文字记录,完整的文书档案,以写实的方法,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动议环节,以“三核”规范选人用人提名制度。对县级领导班子职数空缺情况,提名人选的产生方向、方式、理由,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实,并确定拟任免职务;提名环节以“三推”规范选人用人提名制度。采取“个人推荐、组织推荐、民主推荐”的“三推”方式,建立相应干部推荐案卷栏目,按照推荐人数、得票及得票率,形成综合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初步差额考察建议人选;考察环节以“三评”引入选人用人的竞争性。对拟任干部实行民主测评、实绩考评和实地考评,通过综合“三评”情况,建立考察案卷栏目,通过比选提出初步酝酿人选;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环节,以多层次征求意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拟任免人员廉洁自律、家庭和睦等情况分别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有关领导或部门、配偶以及协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意见。 (作者:罗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