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全面增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出台《海北州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将州、县、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进行了全面提高。并将各项经费分别纳入州、县财政预算,以此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十二五期间,海北州将州级5万元、县级2万元、乡镇3000元、村2000元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分别提高到10万元、5万元、6000元和4000元。将州、县人均每年0.3元文化事业专项经费,提高到人均每年0.5元;将州图书馆每年2万元、县图书馆每年1万元的购置图书经费,分别提高到4万元和2万元;将州、县群艺馆举办文艺培训班和开展活动等经费,每年分别2万元和1万元提高到3万元和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