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日,海北州出台了《海北州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及州级统筹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探索出了新的征缴及支付办法,即:进口不同,出口相同,具体办法是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支付水平不同,待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实行后,保持原有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对支付待遇和结算流程等方面进行整合,统一支付比例和结算流程。整合后,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卡通”,实行异地即时结算,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又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