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启动
副州长马占德及省农牧厅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尼玛卓玛指出,全州现有天然草原38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其中可利用草原3579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92.89%,草原是“三河一湖”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区。目前全州中度以上退化草原面积达1558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40.4%,草原生态安全面临严峻考验。因此,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切实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对维系青藏高原东北部和河西走廊生态水系安全,以及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最短时间内、以最高的效率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务求落实政策不走样、不缩水、不打折,使广大牧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他们参与牧区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尼玛卓玛强调,《海北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即将下发,我州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的草原总面积达3579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18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面积2399万亩。加之对牧草良种、牲畜良种和牧民生产资料的综合补贴,这项政策在我州的总补助奖励资金达到17262万元,涉及14531户牧户。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感受到,这项政策实施要求之高、涉及面之广和操作难度之大。因而,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围绕政策实施的目标任务,精心研究推进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当前,要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到户工作,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切实抓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执行和跟踪评估工作,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提高草原的生产能力和畜牧业生产水平,持续增加牧民收入。
尼玛卓玛强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十二五”草原保护建设和牧区发展的一项重大政策,情况复杂、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国家资金运行安全,强化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草原禁得住、牲畜减得下、草畜保平衡、牧民能增收。
据悉,全省禁牧面积以“标准亩”为基础,根据禁牧区草原面积和测定的标准亩系数,结合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综合考虑上年人均畜牧业纯收入、牧民人口数量、禁牧草原面积和减畜减收四个因素,确定我州草原奖补总面积3579万亩,其中禁牧面积118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助资金11800万元。草畜平衡面积2399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助资金3598万元。牧草良种补贴面积42.09万亩,其中一年生人工种草面积30.09万亩,每年每亩补贴10元,补贴资金301万元,多年生人工草地种植12万亩,每亩一次性补贴50元,补贴资金600万元。牧民生产资料补贴14531户62364人,每户每年补贴500元,补贴资金727万元。我州充分考虑不同地区草原类型、草原生产力、户均承包草原面积、人口数量、收入差异、减畜减牧贡献大小等多种因素,确定祁连县禁牧标准为8.5元/亩、海晏县禁牧标准为10元/亩、刚察县禁牧补助标准为11.66元/亩。为此,我州将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责任制,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到户和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加强草原承包的规范化管理。做好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经营合同“两证一合同”的发(换)证工作,逐户签订禁牧责任书和草畜平衡责任书。及时设立补奖资金专账,分别核算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明细账,让牧民群众了解补奖内容、补奖标准、权利责任、补奖程序等政策要点,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生产资料补贴资金发放全部实行村级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牧户,努力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会上,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分别作了全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海北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说明,州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