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基本医疗保障任务超额完成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海北州坚持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和惠民利民的德政工程来抓,基本医疗保障任务超额完成。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 96.4%,参保率均高出省定目标4.2个百分点,比2009年高出12.7个百分点;新农合参合率连续7年巩固在100%,筹资标准从2009年人均114.3元提高到316元,高出全省人均标准16元,比2009年提高201.7元。二是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州级统筹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工作进一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州级统筹,实现省州内异地即时结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达65%75%85%,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再增加每人每年80元,筹资标准提高到18岁以下每人每年280元,18岁以上每人每年32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为72%,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三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月平均支出的8.4个月水平,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率为当年统筹基金的4.5%,新农合基金结余率为当年统筹基金的11.34%。建立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结转制度,当年未报销医药费用的居民,可将个人参保金的60%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冲抵个人缴费。对全州77919名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达到2145.52万元。从成龙基金会争取慈善捐款85.3万元,为全州355名贫困儿童进行了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