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门源回族自治县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调高小、微型及个体工商户税收起征点的扶持政策,对月销售额不到2万元的1870户个体户免除税收145.15万元,同时对按日(次)纳税的起征点也相应调高到500元,使全县97.5%的个体纳税人从中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