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建立“三项”机制 推进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今年以来,门源县进一步强化措施,真抓实干,通过抓三项工作,建三项机制,积极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抓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坚持做到矛盾纠纷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抓规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治访、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了以主要领导牵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一级一级负责抓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消号,明确责任及办理时限。 三是抓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机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结合三访三评警官进村入户活动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变单一处理为综合处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截至目前,搜集反馈信息150余条,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15起。排查矛盾纠纷187起,调处化解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