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2012年面向全州公开选拔
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我县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县委研究,面向全州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名额
(一)刚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1名(正科级);
(二)刚察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三)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报名范围
全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见职位说明书);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以后出生)
(四)具备干部身份,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刚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职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一年,副主任科员满二年或任科员职务满四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的全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龄五年以上工作人员;
(六)报考刚察县财政局副局长、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全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任副主任科员,或任科员职务满二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且具备三年以上工龄的工作人员;
(七)报考以上科级领导职位,年龄、工龄、职称、任职年限时间均计算至2012年7月;
(八)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以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九)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十)身体健康;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发布公告
通过《祁连山报》、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刚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刚察县公选办统一组织,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报名。本县组织推荐的,由所在乡镇、部门(单位)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统一上报县公选办;外县组织推荐的,委托各县组织部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统一报刚察县公选办;州直机关单位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公选职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统一报刚察县公选办。个人自荐仅限于刚察县范围内,其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由所在乡镇、部门(单位)审核后,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刚察县公选办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资料:职位说明书、报名表登录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aibei.gov.cn)下载。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刚察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各一式3份和本人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近期2寸浅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8:30开始,到8月1日18:00截止。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参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合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县公选办负责通知本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需提供职(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刚察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由所在地区组织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县公选办。
(四)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对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选开展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职位考察对象名单、通知考生本人。
(六)组织考察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要求,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德。同时,征求参选人员所在地纪检监察和人大、政协、审计、政法等部门的意见。经考察,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各职位2名差额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差额票决。
(八)任前公示
对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票决任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有反映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人选,经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再次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复议。
(九)办理任职手续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选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970-8652418
监督电话:0970-8652564
报名地址:刚察县委组织部

    附件:1、刚察县2012年面向全州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
        附件:2、刚察县2012年面向全州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刚察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