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的消费环境,给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门源县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先行赔付,就是当消费者在市场购物中,因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现象发生消费纠纷,权益遭受损害时,可向市场消费者投诉站投诉。情况属实时,一般情况下,由被投诉人当场作赔偿处理;如出现被投诉人暂时不在现场或一时无法找到等情况,由市场经营管理者依据市场规定,实施先行赔偿,而后再向市场经营者追偿,以保证消费者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目前,已解决小额消费纠纷3起,先行赔付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