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职工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上限可达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为切实减轻特殊、慢性病参保职工家庭和个人负担,结合实际,海北州将从201311日起提高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付比例。

糖尿病、高血压等特殊病报付比例由60%提高到70%;癌症放化疗、抗免疫治疗等特殊病报付比例由70%提高到80%。特殊病种门诊报付上限糖尿病、高血压等特殊病由1000元提高到4000元,癌症放化疗、抗免疫治疗等特殊病由3500元提高到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