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大幅提高村干部报酬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近日,海北州出台《关于调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卸任村干部和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大幅度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卸任村干部和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

  此次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标准是,牧业村和3000人以上的农业村确定为每年每村2.5万元,3000人以下的农业村确定为每年每村2万元。村干部报酬标准是,根据主要村干部基础报酬按上年度本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7倍确定、其他村干部基础报酬按主要村干部报酬的70%确定的具体规定,以及2011年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6150元的基数,2012年全州主要村干部报酬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1501元,其中基础报酬10455元、绩效报酬1046元,其他村干部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年8050元,其中基础报酬7318元、绩效报酬732元。加上被评为优秀干部的奖励报酬,最高可分别拿到12501元和8550元。同时确定村干部基础报酬每月发放一次,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根据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的结果,年底统一发放。卸任村干部和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是,卸任村干部和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分别在每人每年1200元和600元的基础上,各增加200元,分别按1400元和800元标准发放。

  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卸任村干部和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所需经费,将从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按原来规定的州、县财政分担比例统筹安排,并从201311日起执行。

  这次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标准是继2008年和2009年两次调整后的第三次调整。经过这次调整,牧业村和农业村运转经费比2009年的标准分别增加0.67倍和1倍。牧业村和农业村主要村干部报酬分别比2009年增加8001元和8501元,村干部年人均报酬从2009年调整时与上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基本持平,达到2011年度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3倍。卸任村干部、农牧民老党员生活补助是在2009提标扩面后,又各增加了200元,其中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比省上规定的每人每年680元多1.0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