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2012年,海北州为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共为36177名困难群众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共计7286.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977万元;州级补助300.2万元。按照州本级、各县城乡居民低保人数及发放标准,以上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州本级共计补助425.58万元;门源县共计补助3442.21万元;祁连县共计补助1236.9万元;刚察县共计补助1258.63万元;海晏县共计补助922.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