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多举措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门源县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过程中,始终以实现秩序和谐、保障群众和乐、增进民族和睦、促进宗教和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在海北州率先建设、率先达标、率先巩固。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和活动平台,深入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以“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三个统一”的要求为基本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玉树抗震救灾中的民族团结精神,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二是重点做好社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群体中少数民族群众的平等权益保障工作。切实将少数民族(包括流动人口)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纳入社区的配套功能建设之中。
三是各社区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坚持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报告制度。及时调处不同民族间因经济利益以及文化习俗、信仰差异而引发的矛盾纠纷。主动做好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是不断加强两个“共同”的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村民合法权益,按照宗教事务社会管理分工职责要求,坚持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妥善解决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村内不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族村民和谐相处,关系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