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3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一是改进中小学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州、县委成立了教育工作委员会,州、县教育局成立了党委,指导完成了各级各类学校党团组织建设、党团员关系转接和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州、县教育局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联系所属各中小学,指导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中小学党员管理工作,注重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作为主要培养对象,全州教育系统发展党员48人,吸收预备党员54人,党员占教职工的比例达到33.2%;举办党员培训班15期,培训党员1372人(次),培训党组织负责人136人(次),党员和党组织负责人培训面均为100%。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州县共表彰先进党组织16个,优秀党员9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党员教师争当优秀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加强中小学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选配思想政治强、道德品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党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全州10所中学党组织中,书记由校长兼任的9个,配备专职副书记9名;36所小学党组织中,书记由校长兼任的32个,配备专职副书记32名。制定完善中小学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和权限,层层签订党建责任书,保障党务工作条件,切实做到了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是加强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学校团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的工作责任制,学校党组织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州配备中学团委书记10名,少先大队辅导员37名,中队辅导员743名。保证了团组织必要的活动时间、场地,按规定落实团组织工作经费,全州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保障学校团委日常工作经费,落实学校团组织工作经费20.1万元。

  四是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围绕思想政治工作核心,对学校、校长和教师分别实行德育目标责任制,督促学校做实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政风行风评议、建立师德师风档案等,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把爱国主义、法制、民族团结进步和“反分裂、反自焚”等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宣讲团,深入学校开展了反自焚宣传教育宣讲工作。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历史事件,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为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开设法制教育课,深入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针对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家庭等特殊家庭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提高了学生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能力。按照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15%的比例保障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全州落实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经费341.27万元,为扎实开展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