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1日
消息来源:http://www.qhhb.gov.cn
自2011年起,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农牧厅、环保厅等部门启动实施了“1+9+3”教育经费保障补偿、异地办学奖补、农牧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草畜平衡补偿、牧民生产资料补贴、扶持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等7项政策,并将异地办学奖补政策由三江源地区扩大到全省藏区。2011—2012年海北州共有4330名学生受益。异地办学办班奖补标准为初中生每学年2300元,普通高中生2800元,中职学生3300元;异地就读学生生活费补助,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200元,普通高中生2700元,中职学生3200元;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次性补助1万元,专科学生一次性补助6千元,分年度拨付和发放。两年内实际支付异地办学补偿资金300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