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进行时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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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近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抓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海北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是推动青海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是现阶段加快新青海建设的重要抓手。一定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会议决策部署蕴含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认真学习领会《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精神的重大意义,学深吃透精神,严格依法治理、深化思想引导、夯实基层基础、抓好宗教工作、加快统筹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纲要》,自觉把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具体实践中。
海北州委要求,要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提升创建方案,丰富内容和载体,健全机制,明确政治生态建设、经济发展、文化引领、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干部队伍建设、民族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工作举措、质量要求。结合开展8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力争在“十二五”末,建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十三五””期间建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并在总体上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何汀 宋忠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