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安局关于对《2013年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自查情况》进行公示的申请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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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局自查关于做好2013年装备财务工作绩效考核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警务保障办公室对2013年度装备财务业务开展情况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绩效考核自查表的内容和省厅装财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
一、转移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12年到位转移支付资金241万元,其中含交警25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附财政拨款文件和2013年度财政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0月31日,我局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依据青财行字〔2010〕170号文和青财文字第〔1998〕506号文的精神,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没有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弥补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未发生截留、挤占、挪用超范围使用现象,确保基本需要,保障重点支出。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
2013年我局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青海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支出行为,坚持勤俭办事原则,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管理好使用好专项资金,做到了管理规范,台账清楚,财政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2013年10月31日至经费支出9605528.98元,拨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10000元,支出24377622.12元,其中:支付刚察县交警队250000元,各所、队特情费259746元,车辆维护及耗油费1167403元(含基层派出所各所队室),办案差旅费59741.95元,培训费16057.5元,其他684673.67元(含网络租用费222062.27元)。
四、量化指标,保障基层公安业务工作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各类财务报表做到了及时、准确、规范。严格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使固定资产工作管理有序,并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实际,警务保障工作重心向一线单位做了倾斜,确保了一线单位的各项资金需要。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了服装、装备、转移支付资金、统计年报表等具体填报、上报工作。按照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为一线单位排忧解难,确保装备保障的要求,积极争取资金,2013年我局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资30万元对沙柳河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进行了改造,争取政府资金238万元,新建51个高清晰探头,同时争取并投入70万元,建设城关派出所用房及餐厅工程项目。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