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查情况》进行公示的申请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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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财政关于做好2013年政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考核自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2013年度装备财务业务开展情况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绩效考核自查的内容和省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
一、政法转移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13年度政法转移资金到位68万元。
二、转移资金使用情况
我院在该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下达的办案经费在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经费开支实行单独核算,实行财务会审会签制度。保证专项资金用到实处。
2013年度截至目前实际支出68万元,其中差旅费为79368元,燃料费161940元,住宿费69765元,报刊费26234.6元,印刷费35381元,交通费38836.4元,办公费11615.05元,培训费54937.95元,宣传费36725元,修理费55197元,系统维护费110000元,合计68万元。
三、资金的管理情况
该项目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下达的办案经费开支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办案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购置车辆等固定资产、办公经费、弥补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维修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
刚察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