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至沙柳河镇(新海)公路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我单位现将“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至沙柳河镇(新海)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至沙柳河镇(新海)公路项目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所辖范围内。项目起点位于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途经折夷腾滩、日阿仍沟、东浪木垭口、尔石得滩、尔石得沟、沙柳河,终点位于刚察县伊克乌兰乡新海村,介于东经100º05′06.9″~100º05′58.8″,北纬37º18′59.13″~37º27′49.8″之间。公路全长37.2668km,其中主线32.7668km,新海支线4.5km。主线按四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h进行修建,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4.5m,路面为沥青表处路面。支线按四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h进行修建,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按通村油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225万元,建设周期半年。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刚察县交通局
通讯地址:青海省刚察县学苑路
联系人:才让加
联系电话:0970-8651773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少城路9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8-86242565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其理由。
2、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在进行专项公众参与调查时表明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书面意见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
刚察县交通局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