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开招聘临时工程质量监督
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近年来,全县各项建设工作蓬勃发展,县城容貌和整体品位大幅提升,特别是高原海滨藏城建设成果显著,但由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对实施项目的监管力度及工程验收效率。基于此,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程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临时工程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招聘工程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6名(男性),招聘建设工程资料员2名(女性)。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刚察县户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2)热爱事业、积极向上,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4)符合海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2、具体岗位条件
(1)工程质量监督岗位(6名):要求建筑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在本地建筑类行业工作2年及以上的(含在刚察县从事建筑类专业见习岗位人员)。
(2)建筑工程资料员(2名):要求建筑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在本地建筑类行业工作2年及以上的(含在刚察县从事建筑类专业见习岗位人员)。
(3)凡具有省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报名时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同步发布。
(二)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以内(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2、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只能通过现场报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1张;
4、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时工程质量监督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5、招聘不收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考试信息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同步发布。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相关待遇信息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无任何薪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3000元\月执行,聘用合同按一年一签形式执行。
四、报名地址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县住建局二楼东侧)
联系人:华秀才让 联系电话:8653181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