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总工会关于认真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消息来源:县总工会
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两节”期间慰问工作的通知》和青海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困难职工生活安排,深入开展工会组织送温暖活动,结合我州工会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申报慰问条件的困难职工一律用A4纸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本人下岗证明(公益岗位证明)、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异证明,并填写刚察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职工申请表。申请表以家庭为单位,以职工为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家庭其他成员名义在县境内多头重复申请困难救助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慰问资格。
二、困难职工填写申请表后,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领导和社区进行审核,经本单位和社区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候。未履行本单位审核手续的,县总工会将不予受理。
三、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所有提出申请的困难职工要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和入户调查,如因填写失误、模糊不清无法联系的将不予以救助。
联 系 人:崔冬
联系电话: 0970—8653249
刚察县总工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