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消息来源:

 

 根据州文明委《关于推荐申报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我县2013-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等先进典型的申报推荐评选工作,经过逐级推荐,考评审核,会议讨论等程序,现将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天),接收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126日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县文明办反映。

电话:0970-8653266

传真:0970-8653266

邮编:812399

电子邮箱:2632097643@qq.com

附:拟推荐2013-2015年省级文明单位等先进典型名单

         

           刚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1月20

 

拟推荐2013-2015年省级文明单位等先进典型名单

1、省级文明标兵单位(1个)

1)县国税局

2、省级文明单位(7个)

1)县检察院

2)县电力公司

(3)县地税局

(4)县法院

(5)县委办公室

6)县委组织部

7)县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

3、省级文明村镇(1个)

1)泉吉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