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申报建立青海刚察沙柳河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消息来源:

拟申请建立的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专家评审。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6年12月23日—12月27日(5天)

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010)64299898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2号宝能中心A309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102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青海刚察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青海省刚察县,总面积2980.76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