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1.“两不愁三保障”是什么?
答:就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扶贫对象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2.精准扶贫是什么?
答:就是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确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
3.我省分年度脱贫攻坚期内的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达到的目标是多少?
答:2016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16元;2017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32元;2018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62元;2019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
4.识别贫困户的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个人申请、村民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识别。
5.“两公示、一公告”指什么?
答:各村召开村(牧)民代表大会,产生初选名单,由村(牧)委会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扶贫部门复审。
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6.产业和资产收益项目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西宁、海东、藏区六州差别化的扶持标准扶持贫困人口。扶持标准为:西宁、海东人均5400元,藏区六州人均6400元。省财政厅按此标准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县级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此标准采取“扶持到人到户实施”的精准实施方式。同时,各县可统筹市(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根据各村产业发展实际,给予差异化补助。对同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重复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由民政部门低保兜底,不再安排产业发展资金扶持。
7.到户产业项目资金使用“十不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答:不准修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不准搬迁、新建、维修房屋;不准购买、添置家用生活用品;不准用于婚丧嫁娶;不准用于子女上学、家人看病;不准用于宗教活动;不准存储借贷、偿还债务;不准赌博嫖娼、吃喝玩乐;不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不准擅自变更项目。
8.产业发展资金的申请批复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扶贫(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与贫困户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产业项目资金计划,共同研究制定贫困村产业发展方案,报乡镇政府审核。
第二,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政府审批。
第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政府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公示后,由县政府下达批复,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9.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的扶持标准是多少?
答:每个项目安排财政扶贫引导资金3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重点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10.易地搬迁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根据县城、乡镇、中心村人口承载能力,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选择安置区域和安置模式。一是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新村集中安置、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乡村旅游区安置等。二是自主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两种方式。
11.易地搬迁建房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西宁市、海东市每户补助8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9万元。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整村整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西宁市、海东市每户补助4.5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5.5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
12.易地搬迁项目中群众自筹有什么规定?
答:《青海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规定:为充分调动搬迁安置群众的积极性,落实搬迁安置群众的主体责任,建档立卡户每户自筹建房资金1万元,非建档立卡户每户自筹建房资金3.5万元。
13.资产收益扶贫的对象是什么?
答:资产收益扶贫的对象是产业发展项目中自身没有经营能力和发展产业选择难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14.资产收益扶贫的程序有哪些?
答:第一,扶贫(驻村)工作队、“三联三促”联建单位、包户干部、村“两委”进一步调研,在广泛听取建档立卡贫困户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资产收益贫困户。
第二,乡镇政府、扶贫(驻村)工作队、“三联三促”联建单位、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与贫困户代表根据贫困户意愿,前期考察有实力的企业,按照“户选企业、企业选户”的模式签订初步合作意向,并共同研究制定资产收益方案,汇总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第三,乡镇政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需附资产收益贫困户名单)经联村县级领导审核同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
第四,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下达批复后,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贫困户与企业签订正式协议。
15.申请就业培训的程序是什么?
答: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需实施技能培训的劳动力,要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证明、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进行。
16.“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的对象和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培训对象是初、高中回乡青年、复转军人及18—45岁之间,且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中青年劳动力。
具体措施是由县级扶贫部门结合当地贫困户的培训意愿,组织开展为期3—6个月的短期技能培训,人均补助标准为2000元,专业包括民族歌舞、服装加工、旅游导游、机电维修、特种机械驾驶等60多个。
17.参加技能培训的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贫困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和三江源地区农牧民,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的生活费补贴;异地参加培训的,按市(州)外省内300元、省外800元给予每人一次性交通和住宿费补贴,减轻家庭负担。藏区6州和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就业技能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向上浮10%。
18. 获得扶贫小额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发展愿望、生产能力、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
19.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一般可参照“五步法——户申请、村初审、乡审核、县复查、银行审定”放贷。具体操作流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小额扶贫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答: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21.在银行有不良记录的贫困户还能贷款吗?
答:凡不是主观恶意拖欠造成不良记录的,贷款银行仔细甄别、区别对待,原则上不影响其贷款的发放;凡是恶意拖欠造成不良记录的,由贷款银行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22.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扶贫小额贷款?
答:凡是在农村有经营(服务)网点,并与扶贫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贫困户均可在其网点办理贷款业务。
23.贫困户如何获得技术和市场服务?
答:技术服务主要通过村级组织来获得,贫困户可以将技术服务需求告知村级组织负责人、由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并通过他们衔接县、乡镇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
市场服务主要通过帮扶单位、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运用批发市场或电商平台,获取市场信息和产品营销服务。
24.贫困户贷款偿还有没有宽限期?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偿还时,要提前书面申请延期,经村级组织核实后报贷款银行审定,可以对贫困户的贷款给予延期。
25.贫困户不偿还贷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有五种后果: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6.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答: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按照出资人人数累加,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确需延期的,贷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27.创业促就业扶持资金的补贴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奖励。其中,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对在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指导;对初次创业、兴办实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落实农民工创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开办“网店”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28.贫困人口中住院病人的“六减”指什么?
答:指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
29.什么是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答:主要是对贫困地区农村6—24个月龄的婴幼儿,国家免费发放营养包(营养包的主要作用是让孩子的营养更完善、更充分,孩子长得更健康、更聪明)。
30.儿童营养包到什么地方免费领取?
答:到当地的村卫生室或者卫生院领取。
31.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门诊救助政策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因恶性肿瘤需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肾透析(终末期肾病透析)以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和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在门诊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按80%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每人每年门诊救助限额为1万元。
32.贫困人口住院的救助政策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剩余政策范围内或合规医疗费用,给予80%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为5至6万元。
33.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的救助政策是什么?
答: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或事故责任方赔付后,年度内个人承担费用(含自费部分)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6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为10万元。
34.贫困人口可享受哪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1)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为680元。其中:财政补助526元,个人缴费154元。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
(2)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每次按50%予以报销,每人每年统筹基金累计报销不超过120元。
(3)门诊特慢病医保待遇: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城乡居民,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累计200元,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0%。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4种病种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其他病种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同时患多种慢性病特殊病的人员,按最高病种限额标准执行。
(4)住院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0元、600元、1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90%。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35.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有哪些倾斜政策?
答:将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起伏标准由5000元下调为3000元。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80%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不设封顶线。
3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答:(1)参保范围:具有我省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待遇领取:参保人正常缴费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开始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
37.贫困人口养老保险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的贫困人口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全额代缴。如贫困人口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增加的资金,由贫困人口本人承担。年满60周岁后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
38.学前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海西、海北、玉树、果洛、黄南、海南六个州及格尔木市代管的唐古拉山镇,实行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育教育费,按照年生均1200元的标准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玉树、果洛、黄南、海南四个州及格尔木市代管的唐古拉山镇,学前一年教育继续按照年生均2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每生每学年给予生活费补助1500元。
39.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吗?
答:是的。学生中含民办学校的学生。
4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市、区)。(3)申请学生必须在高中学制任何一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4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答: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省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支付,贷款学生最长不超过20年将本金与利息全部还清。
42.低保兜底的扶贫对象是哪些人?
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脱贫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43.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第一类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976元的补助标准实行完全兜底保障,统筹使用资产收益等扶贫开发政策,提高生活水平;第二类为原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2400元,扶贫部门可以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第三类为新增低保对象(扶贫建档立卡户),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960元,扶贫部门可以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
44.分类施保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政策有哪些?
答: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单亲家庭和16岁以下儿童按每年200元增发保障金;对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一级、二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低收入家庭的三、四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45.申请低保的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提出申请,乡镇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审批后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并报同级扶贫部门备案。县乡要对低保对象根据脱贫情况及时开展动态管理。
46.什么是互助资金?
答: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建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互助资金宗旨在扶贫、关键在互助、方向在发展。
47.互助资金的发放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答:发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万元,期限以短期为主,一般不超过12个月。
48.申请互助资金的程序是什么?
答:会员向互助协会提出申请→互助协会理事会审查→互助协会监示会审核→同意后公示3天→审批发放。互助资金审批发放要报乡(镇)政府和县扶贫、财政部门备案。
49.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即贫困户同时实现以下6项指标的,经评议可脱贫:(1)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确定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有安全住房;(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辍学;(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有意愿的劳动力(含两后生)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50.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在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贫困户脱贫严格按照“拟选对象、精准帮扶、民主评议、审核公告、开展评估”的程序办理,实行动态管理。(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当年经过扶持拟脱贫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拟脱贫贫困户初步名单;(2)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拟脱贫贫困户帮扶效果进行核查后,在本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贫困户脱贫确认书。由村“两委”将确认的脱贫贫困户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的脱贫贫困户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5)县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脱贫贫困户抽查审核并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在各行政村内进行公告,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