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刚察县农村
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消息来源:县交通局

县交通局:

根据海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海北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北财〔2017〕261号)文件通知,现下达2017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71.12万元(详见附表)。请列入2017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资金标准为:县道7000/.公里,乡道3500/,公里,村道1000/.公里。

二、此次确定的海北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总额973.47万元,系按照省交通厅上报的2017年全省农村公路列养里5599.649公里、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标准和《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财建【2008410号)中规定的省和地方承担比列计算确定。各县财政部门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年已批准的养护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农村养护管理单位。同时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切实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7年刚察县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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