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第一季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环境监测报告及评价结果显示,我县2018年第一季度沙流河、哈尔盖河水质断面达到国家一、二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一类标准,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2%。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