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核查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海北州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核查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反馈问题 | 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
整改目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使绿色发展成为全县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刚察县发展的鲜明标识。 |
整改措施 | 1、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委(党组)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单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分批实施。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3、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宣传力度,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知识活动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引导全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4、建立刚察县人大、政协专题询问、专题视察、执法检查制度,共同推动刚察县绿色发展。 5、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按照《海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立严格的考核督办制度,认真解决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落实政策不严不实的问题,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
责任单位 | 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
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0970-8652314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及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精神,聚焦“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实现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共赢”为目标,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抓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根本,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不断加大县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
海北州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核查意见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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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环青海湖违规建设宾馆、餐厅等旅游设施问题突出,环湖北岸违规建有宾馆、餐厅等20多个,占用草场1.32万平方米,草原植被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青海湖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整改目标 | 依法排除违规建筑,恢复草原生态。 |
整改措施 | 1、由县住建局牵头,国土、环保、旅游、农牧、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各乡镇、公安配合,对环湖北岸违法违规建设宾馆、餐厅等旅游设施进行逐户排查,建档立册。2、依据排查结果,引导违法违章建筑业主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经劝导拒不自行拆除的,启动执法程序,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环湖各乡镇建立巡查制度,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片区、定责任”的包干责任机制,加强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监管,坚决防止反弹,实行乡镇常态化管理。3.关于占用草场、破坏草原植被等问题,县农牧部门开展排查核实工作,制定草原植被恢复方案、期限,全面开展植被恢复整治工作,并强化后期管护巡查。4、对环湖乡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各乡镇、县住建、县发改部门全面核查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并提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并全面实施。 |
责任单位 | 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牧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
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0970-8652314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环湖沿线涉及我县违规建设宾馆共6家(青海湖大酒店、西海岸假日宾馆、大美草原度假牧场、高原蓝宝石大酒店、北斗星宾馆、金轮假日山庄)。其中青海湖大酒店已完成住建、环保、草原等相关部门手续办理,达到销号要求;北斗星宾馆、金轮假日山庄属当地牧民将自有住房改造为经营性宾馆,已责令停止营业、拆除宾馆招牌,恢复房屋的居住性质,达到销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