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上报贫困地区饮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刚民宗〔201802                      签发人:扎西才让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上报贫困地区饮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刚察县贫困地区发展,结合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实际,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六个转变、六个结合”的新思路,按照“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连片开发、产业带动为突破口,以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的要求,建设配套齐全基础设施,确保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妥否,请审示。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117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117日印发

刚察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贫困地区饮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四个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刚察县贫困地区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转发《关于推进和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推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青海省贫困县脱贫共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青民宗字〔2017〕1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实际按照“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六个转变、六个结合”的新思路,按照“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连片开发、产业带动为突破口,以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的要求,资金向民族乡特别是民族乡的精准扶贫村倾斜。建设配套齐全基础设施,确保贫困村脱贫退出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节  编制依据

1、《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11—2020年)》;

2、《青海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2016—2020年)》;

3、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得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

4、《刚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5、《刚察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6、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转发《关于推进和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7、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推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青海省贫困县脱贫共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8、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8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青民宗字〔2017〕162号)

9、项目村实地调查资料。

第三节 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刚察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贫困地区饮水工程项目

2、项目监督单位: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项目实施单位:刚察县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期限:20181-20184

5、建设地点:伊克乌兰乡亚秀村、角什科秀麻村;泉吉乡冶合茂村、扎苏合村、切吉村

6、建设内容:建设机井饮水点24处。(其中伊克乌兰乡亚秀5处角什科秀麻村5处;泉吉乡冶合茂村5处、扎苏合村5处、切吉村4处)

第四节  资金估算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20万元。

第二章  项目背景

第一节  项目建设的意义

目前,我县部分地区农牧区住宅处在自然环境差、地质环境恶劣的高寒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生活水平十分低下。为了确保这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彻底改善,仅靠政府“输血式”救济只能是治表不治本,无法使当地群众尽快过上幸福的小康生活。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伊克乌兰乡亚秀村、角什科秀麻泉吉乡冶合茂村、扎苏合村、切吉村等贫困村及边缘地区饮水困难的贫穷落后面貌,为人民群众创造较为优越的生活条件,引导群众实现小康,成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实施贫困地区饮水项目,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因此,实施贫困地区饮水项目对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加快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为加快发展创造条件,提高加快发展的能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通过生态园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主导产业,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2、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切实维护好、引导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要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实现群众共同富裕。

3是探索和实践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有效途径。突出整体扶贫效益,对移民实行集中连片安置,统一管理,按照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的要求,优先发展特色产业,凸显区位优势,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变救济式单纯“输血”为开发式综合“造血”,可提高国家扶贫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有利于调动贫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配套了水、点、路及产业开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为全县贫困山区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区群众搬迁探索出了新路子,提供了新模式。

第三章  建设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搬迁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统筹兼顾,整体搬迁,合理安置,注重实效,全面恢复和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通过强化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配套服务功能,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提高迁出区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第一节  项目管理

(一)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顺利实施,由县民宗局牵头成立刚察县少数民族发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宗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局、财政局、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项目区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组织落实项目实施计划,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衔接项目实施具体事宜,保障项目资金安排和到位;协调各实施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项目管理等。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协调和服务。具体负责项目方案编制、报批、计划下达,检查监督、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实施部门之间关系,督促部门争取资金,组织技术培训,实施项目建设督查,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总结年度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项目管理。对实施方案的每个单项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度规定等。项目办主任为法人代表,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按照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管理机制,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分部门实施,定期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资金管理。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工程检查、稽察和审计,项目资金在县环境保护林业水设立专户,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采取先拨付工程启动资金,按工程进度逐级报账的办法。

(四)质量管理。对项目单项工程的实施进行质量监理,严格按照规划图纸和操作规程,严把质量标准关。每个单项工程竣工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督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送交工程总结和验收报告,项目监督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水利工程验收规程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返工重修。县上验收合格后,申请省、州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节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作。县民宗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负责抓好项目的规划制订、工作指导、督查调度、考核验收等工作,为项目建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乡政府在项目实施上付总责。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项目建设上,相互配合,全力支持,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