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消息来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青海湖管理局、刚察县政府均介入旅游开发,管理权责不清、相互推诿,导致环湖区违规建设乱象始终得不到有效整治 |
整改目标 |
理顺青海湖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权责,坚决治理环湖地区违规建设乱象,形成规范、有序的开发利用格局。 |
整改措施 |
1、严格按照《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界定的管理范围,加大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的衔接沟通,进一步理清县政府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之间的权责,明确景区规划范围外涉及地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和旅游发展等工作,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2、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环湖乡镇党委、政府对青海湖景区规划区外旅游项目、违规建筑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并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衛接协调,编制和修改完善环湖乡镇旅游发展规划,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监管的方式,积极推动旅游业按照市场规律健康发展。 |
责任单位 |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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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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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县政府已致函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关于联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刚政〔2018〕9号文),建议对交叉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衔接沟通,共同商讨整改措施;同时,2018年6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和刚察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在青海湖景区刚察区域私搭乱建私设景点的通告》,进一步加大了私搭乱建景点整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