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消息来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青海湖管理局、刚察县政府均介入旅游开发,管理权责不清、相互推诿,导致环湖区违规建设乱象始终得不到有效整治

整改目标

理顺青海湖景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管理权责,坚决治理环湖地区违规建设乱象,形成规范、有序的开发利用格局。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青海湖景区管理条例》界定的管理范围,加大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的衔接沟通,进一步理清县政府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之间的权责,明确景区规划范围外涉及地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监督管理和旅游发展等工作,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2、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环湖乡镇党委、政府对青海湖景区规划区外旅游项目、违规建筑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并与青海湖景区管理局衛接协调,编制和修改完善环湖乡镇旅游发展规划,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监管的方式,积极推动旅游业按照市场规律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责任人

才旦

联系电话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县政府已致函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关于联合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刚政〔2018〕9号文),建议对交叉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衔接沟通,共同商讨整改措施;同时,2018年6月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和刚察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在青海湖景区刚察区域私搭乱建私设景点的通告》,进一步加大了私搭乱建景点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