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登记的
社会组织 2017年度再次补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消息来源: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截至2018年11月1日,还有部分在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既未在规定期限内(2018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年检或报送年度报告,也未在我局多次通知的补检期间(201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接受年检或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的有关通知要求,请还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和报送年度报告的刚察县各社会组织登录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www.qhsgj.gov.cn)查询相关资料和有关通知,做好补检准备工作。补检工作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补检期限内仍不参加年检也未说明情况的,县民政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青海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该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同步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推送到“信用青海”网,接受社会的监督。
刚察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