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国土局

海北州刚察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的问题

海北州150家矿山企业其中114家未能按要求时限要求完成恢复治理,刚察县涉及15家。

整改目标

加大矿山生态和环境保护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物力人力财力投入,采取“一企一策”措施,扎实开展渣山治理、采坑回填、环境整治、地表覆土、种草复绿等工作。

整改措施

按属地化原则全面排查核实我县矿山企业恢复治理建档立册、整治前后对比档案,对接销号。

责任单位

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     农牧局      安监局

责任人

李旦忠        索加         黄延寿           李富义

联系电话

0970-8653799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涉及我县的15家矿山企业环境整治已完成并州县各部门验收通过,达到销号条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