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刚察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省州驻县各单位:
《2019年刚察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2019年刚察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落实减行政权力、减审批事项、减收费项目、减证明材料、降低准入门槛措施、完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举措、提升服务标准,达到“零跑腿”“只跑一次”目标。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全力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登记注册便利
1、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在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州新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县政府审改办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率。全面推行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登记服务,继续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间,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压缩至1个工作日;继续推进“一窗受理”,前移帮办指导服务,加强与银联、快递企业合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3、缩减办理许可证时间。积极探索“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4、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落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发改营商〔2019〕172号),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及动态调整,全面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5、构建“一网通办”平台。加快完善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联通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推动各系统平台间的信息联通和数据共享,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全面优化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落实)
6、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实用手册和申报材料规范,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同一标准无差别办理。(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7、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精神,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环节入手,深化政企银合作,强化上下游产业供需对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8、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对适合简易注销情形的企业,在网上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提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无需提交股东决议、清算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二)贯彻“放管服”要求,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9、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全覆盖、常态化的综合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10、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保险、房地产、医疗、旅游、科技、家政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11、坚决破除垄断行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全面落实竞争政策审查制度,重点整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交易、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业和滥收费用、随意定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全面放开环评、安评、能评等市场,重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指定机构实施的垄断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12、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计量诚信、文明经商、明码标价等活动,强化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的评选和公示活动。严厉打击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13、加强医疗卫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为提高医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疗卫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帮助各医疗单位健全计量管理制度,督促其加强对医用计量器具日常管理,及时校准检定医用计量器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14、强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对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志使用情况及有效期限进行检查;对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控制的“人员、设施设备、试剂及耗材、检测环境、检测方法”进行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15、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学校食品安全与健康营养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并落实监管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三)满足改革创新需要,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水平
16、提供网上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功能,全面启用涵盖全类型、全业务、全流程的全程电子化系统。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提交登记注册申请,通过审核后发放营业执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17、实行“一窗受理”。整合窗口资源,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审核,限时办结”的登记模式,将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备案等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前台受理后,后台审核。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辟自助服务区和帮办辅导区,强化“照”前指导服务,提供自助设备,为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前提供全方位便利化服务,确保前台受理前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18、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涉农经济、扶贫领城、民营(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扩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市场主体的信贷倾斜。(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部门落实)
19、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凡是登记注册、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或合伙开办经营实体或网络商户,均可按规定申请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创业货款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并按规定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
20、提升融资服务支撑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尤其是股权融资比重。鼓励企业通过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和动产抵押等方式解决发展资金,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征集活动,研究出合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改善市场发展环境。(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2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政策措施,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县税务局牵头)
22、推进纳税便利化。推动纳税人办税线上“一网通办”,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纳税申报、领取发票等业务,切实减轻办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县税务局牵头)
23、加大标准认证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为企业免费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技术标准查询服务,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积极培育民营企业自有认证机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24、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支持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宣传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努力提升行业产品质量和产品竞争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指导,促进各级协同推进。州县两级承担改革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集成和措施配套,确保中央和省州的要求落地见效。
(二)做好宣传培训。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与企业的知晓度和获得感。紧扣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分阶段、分批次对各级公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正确处理督促检查与协调指导的关系,将工作重心放在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培训指导服务上,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是否公开: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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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
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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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