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青海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于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要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并带齐以下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2张(蓝底小二寸);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外省参保的,需提供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联系人:扎西才让   联系电话:0970-8851720

  

  

 

刚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