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哈尔盖河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农牧水利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河道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刚察县列入海北州河道采砂规划的河流为哈尔盖河,为严格落实哈尔盖河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采砂管理县级河长(人民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负责人责任,现将我县哈尔盖河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及责任人名单如下:

刚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所属县
(市、区)

重点河段、敏感水域

河长责任人

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现场监管责任人

行政执法责任人

河湖名称

具体位置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刚察县

哈尔盖河

哈尔盖镇环仓秀麻村段

吉狮卫

刚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延寿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张友军

哈尔盖镇镇长

王勇

水政执法大队队长

监督电话:0970-8652314

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监督电子邮箱:6105620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