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统计局 刚察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圆满完成了刚察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果

组织领导有力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广、内容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县委、县政府采取710”工作机制,摆上“百日攻坚战”重要日程;自州一级领导和省级经普领导专家组多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后,我县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议并跟踪式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我县各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尽责履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了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全面摸清家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100余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此次普查,摸清了经济总量这个“家底”,反映出了自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县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与非经济普查年度数据实现良性衔接,客观反映了我县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经济地位。

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刚察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普查领导小组制定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及业务流程,在方法运用上,采取“地毯式”清查,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利用当前网络手段,推动工作有序。讲究工作效率的方式方法,积极同有关单位协调,如部分个体无法取得联系等困难问题。集中精力把一些普遍问题一一梳理,统一研究,统一协调沟通解决。期间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刚察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流程》、《刚察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勤和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规范普查行为。普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严防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问题,强化了统计执法力度,确保了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二是保证了普查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普查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大普查“两员”培训力度,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不含水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是把普查工作宣传到每一个角落,形式多样开展普查宣传活动,形成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宣传针对性,重点针对普查对象提高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申报普查数据资料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

、确保数据质量

县普查办加大对各乡镇的普查指导检查工作,县普查办工作人员随时跟随普查员入户进行现场指导及检查工作,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对违反普查方案要求的不合理情况进行改正,督促普查员按照普查方案展开普查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

总体来看,刚察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87个,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1.8%;从业人员7589人,下降41.1%;产业活动单位530个,增长5.2%;个体经营户204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