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2021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消息来源: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21420日至7月底,其中:部门单位自查从420日至630日结束;重点检查从426日至7月底前结束,可根据实际提前完成。

(二)检查方式

1、部门单位自查自纠。由一级预算单位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检查,并就自查自纠情况统一纳入财政会计检查工作中。

2、财政重点检查。根据自查情况和年度计划,采取现场检查方式抽取部门单位、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10家)县人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公安局、县沙柳镇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县生态环境局、县就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于615日前向我局财监股提交自查报告,主要反映财务现状、内部检查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整改等情况,并附报资产负债表)。

(二)重点检查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5家)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寄宿制完全小学、县妇幼保健站、刚察县吉尔孟乡人民政府。

2、国有(民营)企业(1家)刚察县粮油收储公司

3、会计代理记账公司(1家)青海成实会计记账有限公司刚察县分公司

(三)重点检查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核查2020年度政府会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合法、合规等。国有、民营企业主要核查执行会计制度等财务法规及财务核算情况、会计代理记账公司主要核查执业质量。以上核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对被查单位的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检查工作组织

    长:宣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张妍艳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员:陈晓丽  郭长梅 高文明 毛海燕 叶启萍  祁洪霞

四、工作要求

  被抽取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将会计监督检查与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成效。加大部门内部自查力度,主管部门不仅要查部门本级而且还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下属各单位,在检查的基础上,完成本部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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