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消息来源: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82号)要求,现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第三批)3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0万元,请列2021年功能支出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省级资金256万元,为地方一般债券,请列2021年功能支出分类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严格按照《青海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青政〔2018〕 36号)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同时,及时分解填报绩效目标表,经州局审核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
2021年5月31日
刚察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