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财政局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39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1年第七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请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53,农田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农田建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从2021年起,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省级直达资金标识“03地方对应安排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明确用地方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严格按照《青海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青政〔2018〕 36号)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同时,及时分解填报绩效目标表,经州局相关单位审核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刚察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