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1 278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消息来源: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093号)要求,现下达2021年水利救灾资金(第一批)13万元(省级一般债券资金)。请列2021年功能支出分类科目:2130314,防汛,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防灾减灾工作实际,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严格按照《青海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青政〔2018〕 36号)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
三、及时分解填报绩效目标表,经州局审核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备案。
刚察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