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 351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消息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388号),现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转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请列入2021年收入科目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99,对其他支出。

一、请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做好项目衔接,确保项目投向清晰、准确,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

二、请按照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号)要求,继续做好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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