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2025年刚察县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刚政办〔2021〕47号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消息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青海湖农场、黄玉农场:

现将自然资源局拟定的2021年—2025年刚察县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2025年刚察县松材线虫病

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松材线虫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为全面加强刚察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保护森林资源,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国家和林业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林生发202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 号)和《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文件,结合刚察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刚察县境内无天然乔木林,仅有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宜地荒山荒地(含沙荒地)三大地类,全县栽植松林用途均为城镇绿化造林,栽植树种为青海云杉,目前,绿化松林面积共计785.3亩,其中,重点监测区域位于沙柳河湖滨湿地公园,共计470.4亩,道路两旁园林绿化栽植松林面积约314.9亩。

随着全县造林绿化事业的迅速发展,种苗调运的品种、数量、渠道越来越宽,松材线虫病随时有可能通过货物、车辆携带入侵我县,该疫情具有致病力强、传播途径广、致死树木快、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等特点,是一种毁灭性病害,素有“松树癌症”之称,目前,在我国已有17个省份的722个县发生,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亿元,2021年6月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病”临城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预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强化责任”的防控理念,建立“依法防控,规范管理,联防联控”的长效防控机制,坚持“全面监测,定期普查,严格检疫,及时拔疫”的防控原则,完善测报、检疫、防控三大体系,实施科学防控治理,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入侵危害,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四、组织领导

进一步明确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职责,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控责任,成立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  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贡宝东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  旦   哈尔盖镇人民政府镇长

 霞   沙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阚布才让  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仁太   泉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洛藏多吉  吉尔孟乡人民政府乡长

裴全帮   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云   青海湖农场办公室主任

马跃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玉荣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勇   县财政局局长

黄延寿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

王晓辉   县交通运输局长

马斌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旦忠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生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国林   县应急管理局长

     晏银丽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兼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发珠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

赵殿智   县草原站站长

 威   县林场场长

安德成   黄玉农场退耕办主任

 军   刚察邮政分公司经理

逯登文   国家电网刚察县分公司经理

毛魏军   电信刚察县分公司经理

 燕   移动刚察县分公司经理

祁德福   联通刚察县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晏银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联动监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

五、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监测普查为基础,以疫情防控为重点,以疫木监管为关键,以综合防控为依托,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落实各级护林员的防控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体制, 坚持常年监测和定期普查相结合,做到普查监测覆盖率100%,检疫检查率100%,除害处理率100%,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危害,有效控制疫情传播。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开展监测调查。督促乡(镇、场)各级护林员认真组织开展常年监测、定期普查工作,监测工作每月进行一次,为全面掌握情况提供依据, 严格执行月报制度;3-4月开展春季普查,8-10月开展秋季普查,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普查结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2.全面清理松枯死木。坚持常年清理于集中清理相结合,实行定期管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所有松枯死木采伐后必须实行就地就近定点限期处理,或者送到专业的木材加工厂进行除害处理后安全利用,松枯死木处理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进行检疫阻截。根据辖区内松林分部位置和交通情况,依托现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配备专职检疫人员执行检疫任务,禁止疫区松木及其制品调入,对入境的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严格的检疫检查,严防境外疫木传播扩散,实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复检率达到100%,带疫物品除害处理率100%。

4.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档案,做到图文表卡齐全,普查清理资料完备,总结防控工作中好的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完善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成效。

六、监测技术及防控策略  

松材线虫病症状:针叶逐渐变为黄色、褐色、红褐色,整株萎蔫枯死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针叶当年不脱落,树干部分多数有天牛(媒介昆虫)产卵刻槽、羽化孔、侵入孔,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木材干枯有蓝变现象。

(一)监测普查技术

1.调查时间:监测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普查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3-4月春季普查,8-10月秋季普查。

2.监测范围:辖区内所有松木,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交易市场、木材加工企业和使用单位等。

3.监测内容:监测调查辖区内松木及其制品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

4.监测方法:

1)踏查:根据当前松林分布状态,设计踏查路线,选择林班内标准地样方3块,每块样方调查松木株20—30株,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调查有无枯死松木,或者出现针叶退化、黄化、枯萎以及呈红褐色等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木。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松叶变色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2)详查:详细调查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调查病死树数量时,需将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枯死松树、濒死松树一并纳入病死松树进行调查和统计。

(二)清理松枯死木防控策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松材线虫病疫术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发现的枯死树木及伐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指定的地点和专人监督下,采取焚烧或薰蒸的方式进行除害处理。

1.焚烧处理:将所有砍伐现场的枯死树木主干及枝桠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1厘来以上的枝桠,并由专人收集就近集中烧毁,在焚烧处理过程中有专人看管直至所有病害木和枯死木完全处理后再由现场监督人签字确认。

2.薰蒸处理:伐桩处理用厚塑料薄膜对所有伐桩用磷化铝进行薰蒸处理,覆盖面积要达到80% -100%,每个伐桩投药量3-5粒,塑料薄膜覆盖后要全部用土覆盖,周围要踏实,伐桩处理时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要派人进行作业跟踪,对发现处理不到位的及时纠正,每一个伐桩处理的时间、地点,监督人员要如实进行登记。

(三)严格检疫检查防控策略。加大检疫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落地复检措施。一是对调入松木进行复检,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验查供苗方“两证一签”原件,遵守“一车一证,一车一检”的原则,严禁从疫区调入松木;二是对全县的木材交易市场、木材加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防止非法经营、加工及使用松木制品,严禁从疫区调入松木制品;三是对建筑、通信、电力等建设工程严格规定不得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包装材料);四是审批征占用林地时,由审批部门与占用林地单位签订松木及其制品调动使用承诺书,防止省外疫木流入我县。五是林草、公安、住建、交通、水利、电力、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配合,多方面把关,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四)形成联防联控合力策略。与各部门之间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形成防控合力,部门职责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青海省种羊繁育推广服务中心、黄玉农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每月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工作一次,每年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普查工作两次),对林木进行严防死守疫情预防,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普查结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工作,在木制产品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检疫检查严查松木调运方“两证一签”,严防疫木及其制品非法流通,对违法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宣传培训。

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财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经费。

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负责疫木及其制品管控,杜绝疫木及其制品非法流通,依法严厉打击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活动;做好道路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得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含有松木的包装材料运达我县后第一时间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检疫部门进行复检。

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区域疫情防控;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林牧交叉地区有害生物灾害联防联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得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含有松木的包装材料运达我县后第一时间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检疫部门进行复检。

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森林警察大队、林业部门禁止疫木非法交易,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疫木通过市场传播。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加强通信基站、铁塔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涉及信息化部门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第一时间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检疫部门进行复检;支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林区铁塔上安装监测设备。

县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局:配合林业部门开展防治施药及木材清理工作,做好技术人员卫生健康及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施药、焚烧、薰蒸等过程不影响群众健康安全,不造成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公园绿地和园林绿化带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负责全县主管木制观光栈道、住房建设等项目松木及其制品(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得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含有松木的包装材料运达我县后第一时间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检疫部门进行复检。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林草部门开展木材交易市场、木材加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疫执法行动检查,防止非法经营、加工及使用松木制品,严厉打击非法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犯罪活动

县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公司、邮政分公司:负责电力基建项目、通信设施、木制包装箱等建材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得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含有松木的包装材料运达我县后第一时间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并及时通知检疫部门进行复检。

应急管理局:做好全县管辖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强技术培训防控策略。以松材线虫病的识别特征、普查方法、室内鉴定、疫木清理、除害处理等为内容,培训林业专(兼)职测报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防控检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加强营林方式防控策略。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如进行卫生伐、抚育间伐以及对生长状况较差的松林进行强度择伐改换其它树种等措施,改善松树的生长环境,增加松树御病能力,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加强宣传力度防控策略。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等方式,提升广大干部及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意识,培养识别松材线虫病的知识技术,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宣传、人人参与,营造共同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氛围。

七、疫情确定

(一)采样:对发现的枯死、濒死松树首先排除其他死亡原因,查找是否表现松材线虫病典型外部症状。

1.采样对象:

1)选取部分枝条萎蔫枯死或刚枯死不久的优势木(针叶下垂不脱落、呈红褐色或黄褐色,尚未完全枯萎,树皮尚未脱落,材质尚未腐朽),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木。

2)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羽化孔、侵入孔的松树。

3)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2.采样部位:整株枯死的,在树干胸高处取样;如果胸高部位木质部材质新鲜、有松脂,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中部(上、下部之间)、上部(主侧枝交界处)3个部位分别取样;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枯死树枝上取样;在天牛(媒介昆虫)化蛹期,在蛹室周围取样。

3.采样方式:

1)林间立木。在一个小班内,可疑松树10株以下全部取样;10株以上先取10株,在选取其余数量的1%。病株在树干1—1.8m,用柴刀、木钻等工具钻去木质部1cm内木屑,样品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样品约重20g左右,样品用塑料袋封存,在样品上及时贴上标签(包括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采集时间、部位、立地条件等)。

2)调运检疫。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品采取表层或分层方式设点抽样检查。对有蓝变特征和天牛(媒介昆虫)危害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检查;对可疑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品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千克)的1%—5%抽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5cm厚的圆盘至少2份。

(二)样品保存: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将木片或木条放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放入4℃冰箱;木段、圆盘可直接裹上几层湿纱布后放入4℃冰箱保存。若需要保存时间较长,样品需经常喷水保湿。

(三)样品检测鉴定:全州松材线虫病DNA检测设备已由省级分配至海北州草原站,如有可疑松材线虫病疫情情况发生,应及时取样保存,送至海北州草原站进行初步鉴定,再报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复检。

(四)统计标准

1.病株率(发病率)

在发生面积内,按病株数除以松树总数乘以100计算,即:病株率=病株树/松树总株数×100。

2.危害程度

1)纯林以病株率为指标,轻微—病株率低于0.1%,中等—病株率0.1%~1%,严重—病株率高于1%;

2)混交林用发病范围涉及的小班面积、松树比例、病死树数量几个指标表示。

3.发生面积

1)纯林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无小班区划的以实际面积统计;

2)混交林折合成纯林面积统计。

(五)疫情上报

如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要按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在3天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必须坚持松材线虫病月报表制度,每月25日前按要求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报告表发至青海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防控责任,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普查工作,确保监测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对在防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防控措施,监测不到位、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造成疫情人为扩散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行政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经营加工利用疫木、使用带疫包装材料,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二)强化联防联控,提高防控凝聚力。构建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各部门加强同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的相关工作,做到信息互通、防控互助、协同执法、资源共享,形成防控合力。

(三)强化技能培训,提高监测能力。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强化监测人员技术能力,积极借鉴其它松材线虫病发生区的成功经验进行学习,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难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防控方法,使监测人员熟悉和掌握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检疫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

(四)强化宣传力度,提高防控认识。充分利用会议、网络、发放宣传单、挂横幅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提倡大力开展监测普查工作的意义,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强群众共同参与的防范意识。

(五)强化物资保障,提高应急能力。积极争取将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计划,落实监测普查经费,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预防能力,并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防控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