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1年刚察县泉吉乡新泉村购置种植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刚政〔2021〕91号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消息来源:

泉吉乡人民政府:

单位《关于2021年刚察县泉吉乡新泉村购置种植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泉政〔2021〕59号)收悉,经十七届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1年刚察县泉吉乡新泉村购置种植设备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刚察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申报单位:泉吉乡新泉村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实施单位:泉吉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时限:2021年8月—2021年12月

(六)项目性质:新建

(七)项目建设地点:泉吉乡新泉村

(八)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办公用房2间(每间20),农机库房1间;购置约翰尔迪JD1204拖拉机(高配)一辆,1LYF435液压翻转犁一个,3.9米液压折叠镇压器一台,1BQ-3.6轻型圆盘耙一个,1LYF-427液压翻转犁一个,3WSH100型喷杆式喷雾器一台,2FGH-8P撒肥车一辆,捡拾打捆机9YFQ-2200一台。

二、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全部计划申请2021年第四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最终项目建设费用为审核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三、效益分析

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促进新泉村农机化发展,让先进的技术和机具得到广泛应用,不断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强农业生产竞争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年均增收4.2万元。

此复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