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文体旅游广电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
的通告
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委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文体旅游广电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涉文化旅游领域违法犯罪及其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净化文化旅游领域环境,营造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征集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娱乐场所出资人是否具有涉黑涉恶背景,场所是否存在“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行为,是否存在长期挂单、强行消费,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益;是否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二)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超范围经营、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或长期被恶势力把控经营等行为。
(四)文物市场是否存在盗取、走私、非法交易国家文物等行为;是否存在破坏文物遗址、遗迹的行为发生。
(五)旅游景区、景点等游客集中区域是否存在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县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旅游行业是否存在支撑不合理低价游的灰色利益链相关利益方(购物店、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员)等黑恶势力;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参与的“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违法经营现象;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六)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七)其他文体旅游广电领域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箱、来访等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0970—8652008;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970—8859117
信函举报:刚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邮 编:812399 电子邮箱:1344003007@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文化旅游广电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对如实举报的线索,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核查办理,并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借机谎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刚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刚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