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刚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关于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2﹞170号)文件精神,经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研究同意,拟在全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在农牧部门登记备案的种植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挂牌经营,银行信用证明。
(二)硬件设施。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农机作业能力和植保防护能力。种植合作社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亩,农机具2台套以上;家庭农场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500亩,农机具2台套以上;种植合作社成员数达到5人以上,家庭农场成员数达2人以上。
(三)软件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齐全、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上墙,财务账目完整;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能力。
(四)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运营规范,其所提供的托管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五)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六)实施作业的农机操作人员需有与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持证上岗,作业车辆做到正常注册、登记、年检。大型农机具要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
(七)承担托管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向主管部门出具承诺书,接受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全面监管。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 至 2022年7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所需资料
(一)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农机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服务组织拥有的农机具清单。
(三)服务组织的固定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及各项制度等照片。
(四)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施计划。
四、报名地点:刚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三楼。
联系人:扎西桑若
联系电话:0970-8653017
刚察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2022年7月18日